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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15
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闽林改[2017]2号)文件精神,对照建设标准,县林业局组织依法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家庭林场进行申报,根据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并经筛选核实,认为宁化县育林林场和宁化县湖村镇春福林场具备较强的林业经营能力,经营规模较大,示范带动明显,各项建设情况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福建省2017年家庭林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17年6月15- 2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98-6824386(林业局林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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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