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8-08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全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按权限负责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按权限组织编制和管理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木材运输、经营、加工管理,监督木材凭证运输、加工经营制度的实施;依法指导、监督林地管理,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有关工作;负责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古树名木调查、规划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