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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38365365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5-18


 

mobile38365365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宁林〔201746 

 

林业各单位: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生态建设的载体。近年来,国家林业局连续部署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对专项行动作出重要批示,对林地保护管理和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林地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现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督查领导小组

  成立非法侵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登华任组长,副局长谢恒望、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伍虹任副组长,森林公安分局各科、所、队,林业执法大队、林政股、资源站、各林业站为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林业执法大队,由伍小兵兼任办公室主任。本次清理工作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方位摸清非法占用林地情况,为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奠定基础。

  二、工作安排

  (一)清理排查范围

  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各乡(镇)林业站、林派所要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违法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各执法单位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主要查清违法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违法时间、面积、建设内容以及违法占用的地类或林种等情况。其中要重点清理排查: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开山造地、采石采矿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毁林开垦破坏林地情况和到期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及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状况。特别是对2015年遥感监控卫片、2016年遥感监测涉及非法征占用林地一栏表中涉及的情况进行清理排查。

  (二)专项行动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20日)。

各地应充分利用各媒介,大力宣传保护林地资源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使用林地意识。同时,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通报有关部门,取得重视和支持。

  2.全面摸排阶段(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20日)。

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实地调查,参照林地落界、资源档案、卫星影像等资料,全面排摸,认真分析、排查相关线索,确定违法目标及相关信息。

  3.集中查处阶段。(2017年5月21日-2017年10月7日)。

根据边摸排边打击的原则,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抓获一批在逃犯罪嫌疑人。并对2015年遥感监控卫片、2016年遥感监测涉及非法征占用林地一栏表中涉及的情况进行严肃的查处。对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多发的城市周边区域、涉矿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多发的行政区域、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案多发区域,林业各执法单位要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工程建设、采矿采石、建房建窑、挖沙取土、毁林开垦、堆放或排泄废物等非法毁林占用林地行为。对符合立刑事案件的,执法大队、林业站应整理好相关材料,移送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机关对涉刑案件要快侦、快破、快结。

  4.整改汇总阶段(2017年10月8日-2017年12月30日)。

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报表,并进一步梳理整改,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应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不符合用地条件的,应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和恢复植被。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保护林地资源的长效机制。对停止违法行为要进行跟踪管理,防止当事人再次违法,恢复植被要落实缴纳植被恢复费和进行生态复绿,各执法单位不得以罚代刑。各林业执法单位及森林公安为本次工作的责任单位,每一个行动阶段结束后要将检查清理情况填写好报表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执法大队邮箱fjsmnhjc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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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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