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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mobile38365365决算说明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8-17


    按照《宁化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2017〕169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mobile38365365主要负责营林、木材生产、林政资源、林产加工等管理职能,同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承担城乡绿化、森林防火、山林纠纷调处和林业改革试验等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mobile38365365包括1个机关行政单位及3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林业局局本部

财政核拨

21

17

宁化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核拨

2

1

宁化县林业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8

8

宁化县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

财政核拨

3

3

宁化县人民政府林权登记管理办公室

财政核拨

4

4

宁化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财政核拨

7

8

宁化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财政核拨

18

18

宁化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财政核拨

3

9

宁化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财政核拨

5

5

宁化牙梳山省级自然区管理处

财政核拨

5

4

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试验区宁化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核拨

3

1

宁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财政核拨

6

6

mobile38365365林木种苗管理站

财政核拨

3

0 

mobile38365365翠江林业站

财政核拨

5

5

mobile38365365城郊林业站

财政核拨

7

5

mobile38365365城南林业站

财政核拨

5

6

mobile38365365安乐林业站

财政核拨

7

6

mobile38365365治平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5

mobile38365365方田林业站

财政核拨

5

6

mobile38365365淮土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6

mobile38365365泉上林业站

财政核拨

7

7

mobile38365365济村林业站

财政核拨

7

7

mobile38365365石壁林业站

财政核拨

7

6

mobile38365365水茜林业站

财政核拨

7

9

mobile38365365安远林业站

财政核拨

7

8

mobile38365365河龙林业站

财政核拨

5

5

mobile38365365湖村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8

mobile38365365中沙林业站

财政核拨

5

4

mobile38365365曹坊林业站

财政核拨

7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mobile38365365主要任务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森林资源培育任务全面完成。完成造林绿化13422亩,占任务的111.7%。其中:人工造林更新5860亩,生物防火林带7006亩,重点区位生态修复546亩,乡村景观林10亩。森林科学经营持续推进,完成森林抚育140766亩,占任务的101%,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17000亩,省财政森林抚育项目58030亩(宁化国有林场完成12331亩)。完成封山育林2万亩,占任务的100%。新增苗木花卉面积2200亩,占任务的110%。完成竹林低改垦复31700亩,占任务的105.7%;新建丰产竹林基地12500亩,占任务的104.2%;新建竹林机耕路52.5公里,占任务50公里的105%。

   (二)森林资源保护更加严格。加强林业执法,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和森林公安共立林业行政案件292起、破281起,行政处罚368人次;森林公安立森林刑事案件 31 起,破 20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9 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发生大面积森林病虫害,没有发生松材线虫等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共办理商品材采伐证89份,批准采伐林木蓄积22061立方米,出材15498立方米。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双增"指标和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通过省林业厅的检查。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对补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启动了二类调查,已完成654个样地调查工作。启动了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扩区升格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小区(点)管理,共区划保护小区、保护点88178亩,湿地保有量从原来的1916.1公顷增加到2076公顷。

   (三)林业改革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增家庭林场5家、林业专业合作社8家、个私股份林场或林业经营公司5家,各类新型林业经营组织总量达175家、经营面积88.5万亩,覆盖率为50.1%。金鑫笋竹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宏森家庭林场、绿森家庭林场、众绿中草药专业合作社、景源太子参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市级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单位, 宏森家庭林场、绿森家庭林场被评为省标准化示范场。全县流转林权58起、3.55万亩,新增林权抵押贷款46笔面积5.23万亩,金额7131万元,林权抵押贷款完成率在全市前列。调解林权纠纷2起,面积493亩。受理群众信访17件,办理回复率达100%。有序推进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完成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方案已经省林业厅、三明市人民政府审批;积极向省农发行申请贷款并取得很大进展,将为林场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林业产业转型稳步推进。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52.08亿元,比增7.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400万元。在4个林业重点项目中,除旺龙蛇类养殖及深加工项目进展较慢外,其它3个项目进展顺利,闽赣(宁化)家具市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9595万元,鹫峰寨森林生态休闲项目完成投资1564万元。阳光山矾苗木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200万元。在林下经济方面,新植黄精、七叶一枝花、太子参等中药材3000多亩,从安徽新引进油料牡丹种植200亩,从云南引进胡蜂养殖1000多巢。在竹产业方面,完成省现代竹业重点乡镇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在林业对外开放方面,组队参加第十二届林博会,在会展中心广场设立面积138平方米展馆,治平畲族乡溪平笋竹专业合作社等31家企业参展,利用林博会平台,取得一批招商引资成果。

   (五)林业民生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国有林业采育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竣工,按政策已安置298户。二是51名林业干部结对帮扶108户贫困户,结合林业实际,为贫困户提供油茶种植、毛竹培育和林下种养等技术支持,并给予贫困户帮扶资金共32400元,60多户实现脱贫。

   (六)林业服务工作得到加强。一是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强化林地要素保障,主动做好用地服务,向上申报使用林地项目20个、面积2559亩。二是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中,林业窗口即办件数和服务质量名列前茅。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mobile38365365年初结转和结余3659.17万元,本年收入6100.95万元,本年支出6755.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05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6100.9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1163.85万元,减少16.0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034.60万元。

    2. 其他收入2066.35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6755.1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90.79万元,增长4.49%,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752.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38.03万元,公用支出85.68万元。

    2. 项目支出5002.75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509.5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676.18万元,增长43.72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30201(行政运行)556.9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27.94万元,下降66.95%。主要原因是我局2015年行政运行经费包括(林业事业机构)在内。

    (二)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1166.7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运行。

    (三)2130205(森林培育)2570.0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55.47万元,增长215.5%。主要原因是政府增加了森林培育的投入。

    (四)2130206(林业技术推广)163.5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增加了林业技术推广的投入。主要用于(海棠)品种引种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及高产油茶培育。

    (五)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8.1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72万元,增长137.21%。主要用于半枫荷苗木繁育技术研究。

    (六)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259.1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42.53万元,下降63.07%。主要用于公益林林农补偿、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支出。

    (七)21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24.79万元。主要用于城郊、淮土林业站设备设施购置和标准化建设。

    (八)2130227(林业贷款贴息)151.64万元,主要用于林农对林业生产发展及森林资源培育管理支出进行补助。

    (九)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605.51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89.73元,增长91.75%。主要原因是政府增加了对林业的投入。

    (十)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是2015年起育林基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016年没有收入,只有2015年结转数进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3.91万元,同比增长7.2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52.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2.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6.1%,主要是:严格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三)公共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36.7万元,其他资金公务接待费支出14.97万元,合计51.67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往来、招商引资、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13批次、接待3552人数。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5.32%,主要是: 增加招商引资、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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